学生处
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度 (修订版2024.7)

发布时间: 2024-09-0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一、定义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在英文中,与欺凌类似的单词是bully",音译为“霸凌”,在我国此种行为规范称谓为“学生欺凌”

二、常见形式

      学生欺凌的常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肢体欺凌、言语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1.肢体欺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2.言语欺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3.财物欺凌: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社交欺凌: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5. 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三、常见角色

1.欺凌者:发起欺凌行为的主导方,具有攻击性。

2.被欺凌者:处于被动、被欺负的地位,受到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学生。

3.围观者:观看欺凌过程的学生,包括协助者、附和者、旁观者、阻止者四类。围观者的不同角色常伴随着环境、氛围、外部干预力量等的变化而变化。

1)协助者:参与部分欺凌的过程,具体行为包括拍摄、传播、放哨等。

2)附和者:不直接参与欺凌行为,而是在一旁嬉笑起哄或说一些煽动性的话等。

3)保护者:也被称为阻止者。其态度偏向被欺凌者,会采取措施阻止欺凌事件、向老师报告、安慰支持被欺凌者。           (4)旁观者:置身事外,不采取任何行动。多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四、判定要素

1.主体要素:发生在学生之间。欺凌者与被欺凌者之间形成明显的强弱对比和固定的欺凌角色关系,具有“以大欺小、以多欺少、恃强凌弱”的特点。

2.主观要素:欺凌者主观上具有蓄意或者恶意造成他人伤害的想法。在欺凌前就已经确定了要针对的主体,具备明确的攻击目的和实施动机。

3.行为要素: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了欺压、侮辱等具体的欺凌行为。

4.结果要素:被欺凌者感到身体疼痛或心理压抑痛苦,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等。

五、易被误指为学生欺凌的行为

1.打闹嬉戏(玩笑) :指学生之间平等的、善意的、角色可以互换的,以追求精神愉悦为目的的玩耍和游戏活动。与学生欺凌的区别主要是看主观上是否存在蓄意或恶意伤害他人的动机。

2.恶作剧:指学生之间不以欺负或者侮辱人格为目的的捉弄耍笑、使人难堪的行为。与学生欺凌的区别主要是看结果上是否会造成被捉弄者的心理伤害。

3.打架斗殴(约架) :指学生之间以解决利益纠纷或者争输赢为目的的暴力冲突。与学生欺凌的区别主要是看主体上双方力量是否均等,主观上是否故意欺负或者侮辱对方,结果上是否造成参与者的身体或心理伤害。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

欺凌治理委员会

一、人员构成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法治副校长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人员构成视学校实际而定建议校外人员占50%以上,总人数为单数,主要包括总支书记、校长、分管安全工校领导、学生处主任、安全主任、团委书记、教职工代表、法治副校长、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家委会负责人心理健康老师、手语老师、学生代表等组成。

二、人员职责

1. 学校人员职责见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岗位工作职责

2.法治副校长

1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预防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落实帮教、矫治措施,做好教育、转化、挽救工作

(3) 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学生欺凌等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 协助学校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联系,

(5) 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6) 协调公安、市场监管、文旅、卫生、街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及时查处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3.社区工作者

1协调社区内的老干部、司法干警、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为学生及家长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所在社区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对有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进行帮教。

4.家长代表家委会负责人

1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欺凌防治相关工作,在家长与学校之间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

2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生欺凌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5.手语老师

为学校听障生提供手语支持。

6.校外专家

1为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专业服务和支持

2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生欺凌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欺凌事件调查处理

2.对调查处理的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

3.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提出教育惩戒建议并监督落实。

四、工作流程

1.受理对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疑似学生欺凌事件进行受理。

收到疑似学生欺凌事件的报告后,学校应在法治副校长的指导下,认真询问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欺凌学生姓名和实施欺凌行为学生姓名、人数等有关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对事件性质做出初步判断,由校长召集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启动调查认定工作,并通知当事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2.调查对初步判断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按照学生欺凌事件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进行调查取证。

1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在接到报告后,应对涉事学生及其所在班级的教师和相关学生分别展开调查

2对事件相关人员的询问应该避免在公共场合或当众进行

3相关事件及调查进展应通过适当方式及时通报涉事学生家长。

3.认定对疑似学生欺凌事件或苗头认真核实、综合研判,准确认定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并就事件事实、调查过程、处置结果等形成报告。

1召开评估会议,通报前期调查情况,对学生欺凌行为作出明确解释

2)结合与行为有关的各种因来进行综合判断,因本的经生行为主华、主成薄图等和客观行为的具体方式、危害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两个方面

3在对各因素进行全面、充分地评估和审议之后,委员会委员通过投票表决或其他有效方式对该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定性评价,同时对其严重性程度作出评判。

4.处置。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教育惩戒。

1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其按要求接受教育

2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5.报告。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后,需撰写详细事件报告,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事件事实指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主体、发生过程、造成的结果等

2调查过程包括调查主体、调查时间、调查经过

3认定结论包括事件性质是否构成学生欺凌、严重程度、对欺凌者的处置结论等。

6.归档。建立学生欺凌事件“一案一档”台账管理,详细记录涉事学生信息及案事件起因、经过、造成后果和调查处置过程、处理结果等。

1台账填写

①事件基本信息包括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姓名、年级、班级等。

②事件描述详细记录学生欺凌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及影响等。

③证据材料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监控录像、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④处理情况记录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及责任追究情况等。

⑤后续跟进记录学生欺凌事件处理后的跟进措施及效果评估等。

2台账管理

①指定专人负责台账的建立、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台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一案一档”。

②妥善保管学生欺凌事件处置相关的所有资料,不得随意外传,未经学校许可不得随意调阅。

五、工作要求

1.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对于确需复查的学生欺凌事件,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3.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学生欺凌防治岗位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书记

1.按照党政同原则,与学校校长共同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2.与学校校长共同抓好学生欺凌事件及有关舆情处置工作。

二、校长

1.作为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

2.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完善学生欺凌防治有关预防干预、应急处置、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

3.落实学校安全防范建设要求,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4.主持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疑似学生欺凌举报及上报线索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置。自亦血土坝免

5.组织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

6.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好对全体教职工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

三、分管校

1.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及时掌握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落实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度,负责具体实施、检查和总结

   3.组织实施面向学生、教职工、家长等不同层面的专题教育培训

   4.参与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对实施欺凌学生的教育惩戒,对当事学生做好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

   5.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协助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四、学生处主任

1.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部署学生欺凌防治具体工作

2.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学生欺凌教育培训活动

3.定期组织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线索摸排,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上报疑似学生欺凌事件或苗头线索

4.参与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工作,落实委员会提出的教育惩戒措施。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与学校共青团共同开展学生形象建设,营造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与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6.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五、安全主任

1.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做好校园及重点部位日常巡查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3.及时排查发现学生欺凌线索、苗头,参与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工作,协助落实委员会提出的教育惩戒措施

4.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六、团委书记

1.结合团活动,配合学校开展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结合团活动,组织开展欺凌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3.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七、班主任

1.组织班级学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2.组织班级学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

4.关注重点学生群体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学习成绩等原因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的心理变化,适时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建立重点学生档案

5.关注学生动态,发现疑似学生欺凌事件,及时干预和上报学校。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融入专业实习实训教学中,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学生欺凌风险。

7.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七、学科老师

1.将预防学生欺凌知识融入学科教学

2.做好学生关爱帮扶工作,发现学生间存在矛盾、疑似学生欺凌现象的,应及时制止,并与班主任沟通

3.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八、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1.开展预防欺凌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活动

2.在为学生心理辅导过程中,发现有疑似欺凌行为的,应及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并报告学校

3.参与欺凌事件处置,对欺凌者、被欺凌者及相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辅导,建立辅导个案记录,协助班主任开展家校沟通,促进家校合作。

4.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九、宿舍管理员

1.严格落实宿舍管理制度,做好宿舍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及时处理学生间纠纷,及时制止并报告疑似欺凌事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等工作

2.重点做好中午、晚自习后学生宿舍的巡查夜间22时24时完成不少于2次宿舍,以及熄灯前人数清点工作

3.关心爱护学生,定期与班主任老师进行对接,重点关注身体不适、身体损伤、情绪反常等学生。对因病滞留或未归学生,及时通报班主任并做好记录

4.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十一、保安员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时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并报告疑似欺凌事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等工作

2.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十四、其他人员

根据学校安排, 结合工作职责,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干预制度

 

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干预制度是学校维护学生安全、促进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一、宣传教育

学生层面

1.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教育学生掌握预防凌的知识和做法,提升学生发现、识别及应对学生欺凌能力。

1让学生认识到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对他人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危害性。

2教育引导学生建立平等、 友善、互助的同学关系,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

3教育并支持学生主动、及时报告所发现的欺凌情况,学会积极应对,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3.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自觉做到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5.强化校规校纪教育,教育学生了解认识实施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自觉做到遵守校规校纪。

6.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隐形辍学和因身体原因、家庭背景或学习成绩等原因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特别是寄宿制及乡村学校,建立动态工作台账,落实关爱帮扶措施。

7.关爱寄宿制及乡村学校对上述需重点关注的学生实施“三包保”书记、校长包学校、副校长及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包班级“四优先”制度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心灵上优先抚慰,坚持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

教职工层面

1.每学期至少组织教职工开展1次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和学习。

1帮助教职工准确识别、及时干预、正确处理学生间矛盾冲突。

2 帮助教职工根据学校《学生欺凌应急处置预案》和自身职责,及时规范处置疑似欺凌事件。

2.通过教职工大会、全教会、教研组等途径,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倡导爱生、护生的教风,鼓励教职工积极投入校园文化氛围营造和德育活动中。

3.通过“校长谈心日”“老师陪餐”和师生共度传统节日等方式,加强对寄宿制及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的陪伴和关爱帮扶。

家长层面

1.每学期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学生家长的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

 

(1)帮助家长了解学生欺凌防治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

2)对实施欺凌学生和被欺凌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

2.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和对孩子的监管看护。

二、发现报告

(一)发现

1.学校设立欺凌防治电话、邮箱,公布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鼓励学生、教师或家长积极举报疑似学生欺凌事件。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设置视频监控,组织人员做好网络巡查。探索在厕所、宿舍、走廊等学生欺凌高发区域设置声音识别装置,及时预警、妥善处置学生欺凌案事件。

2.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教师观察、配合属地公安机关摸排等多种方式,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事件进行评估。

3.学校教职员工结合岗位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学生生活状态和心理状况,关注学生是否存在情绪和行为异常。

4.学校安保人员在课间、午休、上放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内偏僻角落、学生宿舍、卫生间等视频监控盲区及校园周 边易发生学生欺凌的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关注是否存在学生欺凌或疑似欺凌。

5.生活老师早、中、晚学生非上课时段,学生宿舍、卫生间等视频监控盲区,进行重点巡查,关注是否存在学生欺凌或疑似欺凌。

6.学生,特别是值周生、学生会成员、班干部、班级安全员(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建议不少于2名)、寝室长等,主动了解周边同学生活状态和心理状况,关注是否存在情绪和行为异常。

7.班主任及学科教师及时关注自己所在的班级微信、QQ等社交平台工作群,根据群内学生交流情况,及时了解发现可能存在的学生欺凌行为。

7.学校对属地公安机关、妇联和其他部门及单位通报的疑似学生欺凌线索,配合做好调查取证。

学生可能遭受欺凌或有被欺凌的危险信号

 

身上有难以合理解释的伤口(如红肿、瘀青和割伤等),常会一不小心碰撞、摔倒和擦伤等为借口掩饰

生理突然出现食欲不振、 恶心等反常表现

经常告知家长自己生病、 肚子疼、头疼或其他不舒服症状,要请假在家休息,不想上学

出现失眠、做噩梦尖叫、睡眠质量下降、食欲下降等异常现象

对学习突然没有兴趣,学习表现变差

闷闷不乐, 情绪低落,突然变得少言寡语

突然变得焦虑、胆小

出现抑郁甚至自杀倾向

 

行为变化

刻意改变上下学的路线,不喜欢上学或开始逃学

在一段时期内到校时间突然发生变化,如提早到校或经常迟到行为

逃避遭受欺凌的场所, 害怕去某些场所,如不敢。上厕所、下课时不敢离开教室等

因内心痛苦、孤单,极有可能出现自残甚至自杀行为

经常有意无意到教师办公室附近逗留,看到老师欲言又止

 

财物变化

零用钱花得很快

个人的书包、文具和衣服等常常出现损坏,问及原因时,表达含糊不清或不敢回答,如“不知道怎么就坏了”等

个人物品常常丢失,常常说“不知道被谁拿走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弄丢了

关系变化

减少与同学的沟通和交流,不太喜欢与别人讲话

下课后常常自己一个人活动,害怕与同学相处明显被同学孤立

明显被同学孤立

害怕参加互动性的集体活动

容易发生学生欺凌的场所

学校内部

教室、楼道、操场、校内花园、厕所、宿舍等

周边区域

僻静的马路、弄堂、绿地或广场,与学生生活、学习、娱乐密切相关的场所等

虚拟空间

社交网络 、游戏聊天区、论坛等

(二)报告

1.报告人

1)学生对于可能发生学生欺凌的情况或者已经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如实报告老师。

2)教职工发现、接获学生有明显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况的,应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况的,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3)家长发现孩子情绪变化和行为异常,疑似遭受欺凌的,应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协助学校开展调查处理。

4)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学生欺凌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2.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起因、过程)。

✧形式、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涉及人员的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已采取的措施。

✧其他相关的重要情况。

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三、干预帮扶

(一)欺凌者

1.对欺凌者进行法治教育。通过法律常识普及,使其清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对欺凌者进行社会常识教育,引导其建立正确的社会交往价值观,培养其养成健康的人际交往习惯。

2.对欺凌者进行心理辅导。疏导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培养同情心和同理心,增强自身的反省能力和自我监督、约束能力;培养其情绪管理能力,教授相关沟通技巧,提高学生应对困难的能力。

3.对欺凌者进行行为矫正。学校与家长或监护人定期相互报告学生在校、在家的表现及其相应改进情况,直至学生恢复正常的行为标准和心理水平;学生、教师与家长或监护人可以签订协议,列明学生需要达到的改进目标和具体改进措施。

4.为欺凌者重建社会关系。在对欺凌者施加了适当处罚后,应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引导其回归正常的生活;提供学习指导及其他学业上的帮助,辅助其重新开启学校学习。

(二)被欺凌者

1.善意对待被欺凌者。保有温情,对其信任,不可歧视,不要质疑,不能责备,引导其表达内心真实的感受,说出事件的真相,帮助消解不安、自责、恼怒等不良情绪。陪伴被欺凌者,多鼓励多表扬,

2.营造温馨的氛围。注重让被欺凌者,多鼓励多表扬,可以交付一定的事务性工作,让被欺凌者重拾学习、生活的信心。组织同伴帮扶,帮助被欺凌者重新融入班级生活和学校生活中。

3.加强对放嫩爱者的辅导。包括:与欺凌有:关的知识辅导,帮助其了解和学习学生欺凌的基础知识,教授其面对和处理欺凌的方法,辅助其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相关心理辅导,纾解、疏导被欺凌者的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4.积极引导被欺凌者接受恢复性课程。鼓励被欺凌者学习相关课程,参与交流与分享的学习群组,通过学习树立正确认识,通过交流排解负面感受。因欺凌发生心理或身体疾患时,联系相关医疗机构对被欺凌者进行治疗。

(三)围观者

1.加强反欺凌教育。分年段采用班级教学、学习群组等多种方式,借助案例分析、视频观看、角色扮演、参观调查、头脑风暴等多元手段,使学生了解到欺凌的严重危害,培养对欺凌行为的正确认识。同时培养学生责任感,在面对欺凌时能够展现道德勇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地对欺凌说“不”。

2.教会应对发欺凌的具体方法。导学生通到他人被凌时应当坚决制止及时报告、报警,同时必须做到不围观、不起哄、不火上浇油。教导学生以高度共情的立场,为被欺的困境。

(四)对重点班级、学生的持续关注

学校应当重点关注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班级,班主任应当特别关注有欺凌史和被欺凌史的学生。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时也应当留意观察有欺凌史和被欺凌史的学生,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五)强化家校警联动

主动建立家校警联动和沟通机制,让家长、公安民警参与到学生欺凌的防治工作。指导家长在家庭生活中关注学生的心理情况,给予学生关心和帮助。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欺凌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学校学生欺凌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架构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法治副校长

成员分管副校长、相关处科、室负责人等

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欺凌事件处置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决策指导、督促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按应急预案规定,及时有效开展工作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事件调查组

组长学生处负责人

成员学生处工作人员

职责组织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收集信息,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起草事件报告,并负责向上级报告和续报情况。

2.紧急救护组

 教务处负责人

 康复学部教师、心理教师

 第一时间检查学生身心状况,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和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对被欺凌学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和心理疏导。

3.安全保障组

 总务处负责人

 总务处工作人员

职责将当事学生带离事发现场,对事发现场进行保护,及时做好记录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资保障等工作。

4.舆情应对组

 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家长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慰问和思想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络,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起草信息通稿,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情应对。

三、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欺凌事件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报告与救助

1.报告

1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保安等必须立即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学校报告所发生的情况。

2学校应在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简要概括,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紧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起因、过程

✧形式、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涉及人员的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已采取的措施。

✧其他相关的重要情况。

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2.救助

1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保安等应首先检查学生有无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决定是否送医或拨打120救护

2通知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并通知救护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在急救车到达前,紧急救护组负责受伤学生处置。3学校要及时通知当事学生家长,简述事件有关情况,请其配合学校做好处置工作。

隔离与保护

1.隔离

1将欺凌者、协助者或被欺凌者 - 方带离事发现场

2对情节轻微的欺凌,现场干预制止,重点加强对围观者的教育

3对行为较严重的欺凌者,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将其暂时隔离到班级外的区域或班级内远离其他学生的角落

4)对于欺凌倾向严重者,可以采取短期停课等措施。

2.保护

1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维持秩序,疏散师生

2安排心理健康教师做好被欺凌者心理疏导工作

3对被欺凌学生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应对与善后

1.应对

1组织保安人员保安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严禁非当事人家长、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等进入校园,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3及时关注事态发展,统一发布或报告情况通报,严禁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以个人名义接受采访或随意传播小道消息。

2.善后

1配合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等做好事件调查、材料收集、当事学生心理疏导和家长安抚等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对被欺凌者的抚恤赔偿和对欺凌者的教育惩戒等工作

3召开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开展事件调查、评估合议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完整的学生欺凌事件报告

4认真进行复盘总结,查找制度、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欺凌防治制度措施。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欺凌教育

惩戒制度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明确以下的教育惩戒措施。

一、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由班主任对欺凌者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班主任应当将欺凌行为记录在案,作为重复的欺凌行为的处置依据。对欺凌者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以下惩戒

1.班级内点名批评

2.责令学生及其家长赔礼道歉,由学生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3.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4.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5.课后教导

6.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二、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

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对欺凌者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以下惩戒

1.校内通报批评

2.责令学生及其家长赔礼道歉,由学生做书面检讨

3.增加一定数量的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4.针对性课后教导

5.给予纪律处分

6.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三、情节比较恶劣的较严重学生欺凌事件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在对欺凌者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以实施以下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1.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2.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3.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4.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5.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四、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1.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 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2.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3.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4.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高中阶段学生,可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5.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五、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

1.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2.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安徽省特殊中专学校校园暴力与学生

欺凌防范治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 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 号)、 《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小学校园暴力于学生欺凌防治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8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各级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防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平安健康成长。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以预防教育为主,加强应急管理,健全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的工作制度,以形成长效机制为目标,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校党总支书记 校长

副主任副校长 法治副校长

 员:学生处主任 安全中心主任 团支部书记 家长代表各班主任 学生代表 心理老师 手语老师

学生欺凌治理工作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应变保护组

组长:总务负责人

组员:物业保安

工作职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时的格斗等

2.人员救护组

组长:康复医学部部长

组员:医疗组各教师

工作职责: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

3.疏散引导组

组长:学生处负责人

组员:各班主任、任课老师

工作职责:迅速将学生有序的转移至校园内安全区域,做好防范措施。安抚学生情绪,控制混乱局面。

4.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办公室人员

工作职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和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三、主要工作

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 治为基”的原则,守土有责、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要求,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

教育为先,提升各主体防范学生欺凌的能力

   1、明确中小学生欺凌的内涵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 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 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深化师生及家长对学生欺凌边界的理解。

2、培养学生防欺凌意识

1各班级认真摸排重点人、重点事及心理异常学生情况,专门建立“帮教”学生台账,提出个性化教育引导思路

2)开展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陶冶学生情操,引导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

3)各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预防欺凌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做法,并通过实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4)利用安全课、思政课、班会课、法治报告、实地参访等形式,教学生掌握应对策略,提升防欺凌的勇气,培养残健学生的法治意识、向善意识和担当精神。

5学生安全中心根据不同残疾类别特征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地预防欺凌主题教育专题培训会。

6)开展文明礼仪、行为规范教育,将防欺凌教育融入其中。

3、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1)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高尚师德,培养优良教风,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2)了解教师工作生活状况,关注教师心理状态和情绪变化;

3)将防欺凌的内容纳入教师校本培训计划,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防欺凌培训。

(二)预防为主,及时消除学生欺凌的苗头隐患 

1、强化学校日常管理与巡查 

1)各门岗值班保安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联系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2)值班人员生活老师、安保人员等要对校园进行常态化巡查,做到无空白时段、无盲区,全天候、全校园覆盖, 及时捕捉、发现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在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告知学生处或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教育,要特别关注以语言、网络等形存在的隐性欺凌事件。

2、畅通学生寻求帮助的渠道

1)设置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每位校领导安排三个半日开展谈心活动,畅通学生倾诉渠道,对重点关注学生个别约谈。

2)班主任、科任教师、生活老师、宿舍网格化管理员、班级安全员、寝室长要多与学生交流、谈心,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家庭状态,关注学生心理变化,班主任要建立学生欺凌台账

3)要强化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心理辅导档案,加强跟踪辅导;

4要充分发挥“校园妈妈”的作用,加强对智力学生的关心关注。

5)设立举报箱,向师生公布法副校长的联系方式;

6)与高教基地派出所合作,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3、加强家校合作

1)利用家访或班级网站、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等,与家长及时互通信息,获得支持、形成合力;

2)搞好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落实监护责任。

 (三)保护为要,确保学生欺凌事件得到稳妥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

1)发现问题时,学生处应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对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确认,并按有关规定处置、上报;

2)在处理过程中,要保护学生隐私,避免二次伤害;

3)对实施欺凌者和被欺凌者都要进行跟踪辅导,进行心理矫正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2、强化教育惩戒作用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针对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情节比较恶劣且对被欺凌学生身心造成明显严重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等,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3、建立专项台账

建立学生欺凌案事件处置档案,对认定学生欺凌的案事件,纳入“一案一档”管理,详细记录涉事学生案事件起因、经过、造成后果和调查处置过程、处理结果等。

(四)法治为基,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的长效机制

1、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学校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以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学生处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心理健康老师和手语老师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学生欺凌的预防和处置等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若有需要,则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三、工作保障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防范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履行各自职责,严密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二)实行防范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月报制度

各班级要每月向学生处书面汇报防范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

(三)执行责任追究机制。

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对敷衍塞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教职工学校将严肃追责,直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