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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与思考

发布时间: 2020-03-1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摘要:近年来,我国残疾职业教育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办学条件较弱、办学水平偏低、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资源匮乏、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需要国家统筹制定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具体保障措施,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发特殊教育资源,促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关键词:残疾人  职业教育  现状  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残疾人职业教育是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脱贫增收的重要途径。2018年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对残疾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综观现状,残疾职业教育虽然最得了较快发展,但办学条件较弱、办学水平偏低、师资力量薄弱、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加快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任重而道远。

一、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据中国残联发布的信息,全国残疾人口约8500万人。《2017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32个,在校生12968人,毕业生3501人,其中180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1081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845名残疾人进入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学习。[1]2018年全国残联系统残疾人职业院校发展情况调研发现,残疾系统中职学校10所,在校残疾学生4057人;残疾人高职院校3所,在校残疾学生2401人。残疾人中职学校中职专任教师397人,残疾人高职专任教师400人。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地方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保障能力较强,办学条件和水平较高,学生资助和教师待遇得到了有效保障。而湖南、安徽、贵州、陕西、吉林、云南、内蒙、新疆等中西部地区地方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保障能力较弱,财政按学校申请预算酌情核定拨付,各校经费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基本办公费,基本建设资金不足,设备经费缺乏,办学条件和水平偏低。全国残疾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普遍低于普通职业院校;教师身兼数职,职业提升机会少,劳动报酬与工作难度、强度不相匹配;没有对应国家规划教材和教学资源,一些职业院校采用普通职业院校教材,一些职业院校自编了校本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标准没有统一标准。

二、残疾人职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18年全国残联系统残疾人职业院校发展情况调研来看,残疾人职业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地区不平衡。江苏、山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残疾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其他地区残疾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较差,办学水平偏低。

(二)残疾人职业教育保障政策不到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但均为指导性意见,政策不具体。地方在落实政策方面,无法执行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特惠政策。如生均经费、残疾生资助方面的政策,均为倾斜,但没有具体标准,地方则按普通职业院校标准执行。

(三)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滞后。全国残联系统中职学校生师比为10.2:1,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生师比甚至高达14.44:1,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5:1的标准。教师在职业发展和培训上,由于手语、盲文、特殊心理学、特殊教育方法等限制,很难有专门培训提高的机会。同时,特殊教育教师不仅要负责正常的教学工作, 还要承担护工、 保育员等非教学工作, 工作压力巨大,国家虽然要求各地实施特殊教育津贴,但地区差异较大,安徽、贵州等地方仅仅按照15%执行特殊教育津贴。残疾人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聘没有单列,因为教育教学成绩难以取得“靓丽”成绩,教师成长晋升通道受到限制,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

(四)残疾人职业教育资源缺乏。相对残疾人口,残疾人中高等职业院校资源远远不够,残疾人就学需求和升学通道受限。同时,残疾人职业职业教育没有国家统一规划教材,基本沿用普通职业院校教材,更没有配套的现代化特殊教学资源。国家和地方在残疾人职业教育科研方面也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教育教学改革严重滞后于普通职业院校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思考

(一)制定保障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措施。国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应联合出台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具体政策,对经费保障、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科研、项目支撑、学生资助等做出明确规定,方便地方各部门联合执行,联动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2]

(二)加大中西部地区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可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残疾人职业院校发展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三)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残疾人职业教育需要手把手教学、学生需要生活照顾、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应当增加残疾人职业院校编制数,提高特殊教育津贴标准,单独开展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残疾人职业院校教师国家培训计划。

(四)大力建设残疾人职业教育资源。每省应各建一所残疾人中职和高职院校,满足残疾人职业教育需求,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需要统一制定残疾人职业院校专业标准,开发国家规划教材和教学资源,让残疾人职业院校教有所依,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需要组织残疾人职业教育交流和合作,开拓残疾人职业院校办学视野,实现办学经验、教育资源互通有无,促进共同成长。

 

参考文献: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 . http://www.cdpf.org.cn/zcwj/zxwj/201804/t20180426_625574.shtml2018-04-26

[2]许保生.论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97-98


作者:庞春梗   发表于《新教育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