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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 点击量:
本学期期中考试经研究定于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卷要求:试卷题目难易程度适中,着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的识记和实践操作能
力。
二、考试安排: 1、各班级的文化课和专业课由任课教师在
堂安排考试。
2、公共课(职业道德与法律、体育、音乐、心理健康)实行考查,需
报考查成绩。
3、相同科目(语文、英语等)统一出卷,由授课教师统筹安排。需要
印制试卷的
统一审卷、印刷。
4、请各位老师到教务处确定本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以便统一安排。三、监考和阅卷要求:
1、严肃认真的维护考场纪律,做好监考检查工作,不要再考场内看
书、看报刊杂志、做题、批阅试卷等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2、所有阅卷教师在阅卷过程中,本着公平、公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阅
卷。
四、成绩提交: 请各位老师在11月11日(周五)前将期中考试成绩报于教务处存档。
教务处
2011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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