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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点击量:
皖残培〔2018〕5号 签发人:郑 伟
关于转发《关于联合征集优秀职业指导
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残联:
现将《关于联合征集优秀职业指导师的通知》(中就培函〔2018〕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自愿组织申报。申报表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附件:1.《关于联合征集优秀职业指导师的通知》
2.优秀职业指导师申报表
安徽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中就培函[2018] 37号
关于联合征集优秀职业指导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和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适应当前就业工作的新形势、 新任务和新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在“中国就业网”上设立“互联网+职业指导”专栏,组建职业指导专家团队, 为社会提供服务,助推就业工作。 现就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联合征集优秀职业指导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对象
人社系统、残联系统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其它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等从事职业指导咨询、研究和一线服务工作的优秀职业指导师。推荐人选应具备较高就业服务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职业指导实践经验,熟悉
地方就业工作情况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二、 申报流程
个人自愿申报。由申报人填写《优秀职业指导个人自愿申报师申报表》(附件),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
三、 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互联网+职业指导”专栏是探索职业指导与互联网新技术融合发展的有益尝试,请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专家参与进来,共同打造职业指导互联网服务平台,为提升就业服务队伍素质、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入专栏的专家,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将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和基层的各类服务活动。专家提供服务属免费公益性质,与两中心不构成劳动关系。
(三)请确定人选后将《优秀职业指导师申报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至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四)请专家人选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互联网+职业指导”专栏展示照片一张。电子照片要求:正面免冠2寸,像素413*626以上, jpg格式;照片为彩色,背景白色;照片效果要庄重、典雅,着正装,注视镜头。具体效果可参阅中国就业网专栏。
四、联系方式
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就业服务处:
龚正鹏张裕佳010-84661037/1033,84661030 (传真)
电子邮箱: jiuyefuwuchu@cettic.gov.cn
中国就业网“互联网+职业指导”专栏网址:
http://www.chinajob.gov.cn/zb/gxbysjyfg/node_13071.htm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何萍 罗秋月 010-68060635/0630, 68060622 (传真)
附件:《优秀职业指导师申报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18年6月15日
附件2
优秀职业指导师申报表
所在单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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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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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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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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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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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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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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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咨询 提问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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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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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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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业指导工作相关的培训、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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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业指导相关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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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擅长的就业服务具体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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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可对外提供的咨询服务时间、办公地点 |
服务时间段: | |||
提供服务的场所地点: | ||||
说明:本栏由人社系统、残联系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填写,其他社会机构人员不必填写。提供线下咨询服务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工作专门场所内进行。 | ||||
本人签字: |
所在单位意见: 联系电话: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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