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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中专学校学生生活辅导员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18-11-0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学校宿舍管理工作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生活辅导员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热情关心学生健康的发展,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真正建立起良好的住宿秩序,为全体住宿生营造出最佳的生活、休息环境。

一、工作任务

负责宿舍区域内公共安全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公共行为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

二、生活辅导员工作职责

1、生活辅导员负责所属楼层的宿舍管理统筹工作。

2、校园晨起音乐响后,生活老师必须下宿舍,对学生的起床、宿舍卫生及学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记录,晨操时间宿舍不得滞留学生,宿舍门必须全部上锁。

3、监督学生值日对于学生值日不到位的进行指导改正,对不服从管理的值日生进行适当处罚。
    4、上午8:20(作息时间为8:30)前督促学生全部离开宿舍,检查宿舍卫生情况,做好记录并公布,关锁宿舍门

5、下午上课前10分钟(作息时间为13:30)督促学生离开宿舍,并检查宿舍卫生情况,做好记录并公布,关锁宿舍门。
    6、晚自习(时间20:30)下课后,必须及时下宿舍巡回检查,对学生宿舍的纪律、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严禁学生在宿舍、楼道、楼梯追逐吵闹。晚10点生活老师必须对学生到宿情况逐人逐床进行检查、登记。注意观察学生动态,预防打架、私藏刀具等不安全因素,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当日值班领导并协助处理。熄灯(晚22:30)后必须对学生宿舍巡查至少两次,宿舍必须保持安静,坚决杜绝宿舍内抽烟、酗酒、点蜡、赌博等现象发生;

7、生活老师值班期间不准喝酒娱乐。

8、三饭及早读课间、活动课期间生活辅导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学生课堂时间进入宿舍,对特殊情况要求进入宿舍的学生进行详细登记。

9、生活老师对所管辖宿舍区域财产负全责,每学期开学生活辅导员对每个宿舍财产进行登记,由寝室长与班主任共同签字确认。若出现财产损坏,应急时维修或赔偿。
    10、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水、用电检查和预防工作,发现险情果断处理,及时汇报,做好记录。
    11、认真执行来客登记制度,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及所携带危险品,应及时阻止,并上报相关负责人。

12、生活辅导员对宿舍楼各处公共设施应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生科或总务处。

13、认真登记、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保修问题,对于不能及时修葺而给学生生活带来不便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14、生活辅导员负责保管各寝室钥匙,对课堂时间回到宿舍的学生做好登记、监督,发现异常,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或上报领导。

15、遇有雷雨、大风天气,生活辅导员要巡查寝室,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16、关心爱护学生,对于有病在宿舍休息的学生,应予格外留意,重点关照。

17、生活辅导员每天对学生宿舍纪律、卫生、安全等情况进行汇总登记及时交学生科纳入班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