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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皖教职成〔2018〕5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省属中职学校:
    为加快推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工作,现将《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校智慧校园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统筹,扎实推进,并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典型成果及时上报。
    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年各市至少遴选1所条件较好、数字校园已经达标的学校作为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各市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首批试点学校建设方案于2018年11月底之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
    联系人:邢安民,电话:0551-62823764,邮箱:xam@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8年9月11日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与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思路
    智慧校园是数字校园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教育信息化的更高级形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既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智慧经济的关键任务,也是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使命。要明确思路、准确把握智慧校园建设的实质内涵,坚持服务全局、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深化应用、融合创新,完善机制、持续发展,努力改善职业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提升现代化水平。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等育人方式;要围绕构建生态型智慧教育体系,服务师生发展的目标,以应用促融合,以融合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创新教学、服务和治理模式,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全面适应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
    二、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信息技术支撑和引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职业学校学生和教师的信息技术职业素养,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校园文化生活品质,拓展对外服务的范围,以智慧化引领学校现代化发展,为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信息化支撑和保障。
    2018年,遴选一批条件较好、数字校园高标准达标的学校作为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先行先试,探索经验;2019年,列入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省级示范特色学校项目库的学校全部升级建设智慧校园;2020年,全省中职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覆盖面达到50%;到2022年,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力争达到建设标准的中职学校超过50%。
    三、重点任务
    智慧校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智慧教学环境、智慧教学资源、智慧校园管理、智慧校园服务、信息安全体系等五大方面。中职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特别要强调和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着力于职业素养养成和职业技能提升,构建适合职业学校智慧校园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以及服务模式。
    (一)优化智慧校园基础支撑环境。采取“政府引导、标准引领、项目示范、分步实施”的方式,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校园中的创新应用,建设覆盖学校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高速有线、无线网络及各种智能信息终端,建立统一认证的电子身份系统及单点登录系统,构建行政办公、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实训实习、学分管理、质量监测、家校沟通、校企合作、后勤(生活)服务、资产管理、学校安全管理、学生实习跟踪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一体化智能化的校园环境。全面使用或对接国家核心系统、省级通用系统,建成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各类特色系统,实现对学校师生、教育教学、科研、资产等的智能化管理。加强仿真系统建设,重点解决实训教学中“进不去、看不见、动不了、难再现”的难题。
    (二)整合和建设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适应“互联网+”信息化环境及职业学校学生学习特点,以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为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微课、慕课、SPOC等多种形式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按照“能学、辅教”功能定位,支持建设国家、省、市及学校四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并推广应用。根据需要,有序引导职业学校开发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和个性化自主学习系统。整合省级特色示范校、示范专业和基地等项目中已建成的专业资源并推广应用。探索建设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服务课程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教学评价。依托专业机构,建立健全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强化优质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应用。
    (三)探索智慧教学新模式。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着力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适应信息化教学需要的专业课程体系,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推进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加强教与学全过程的数据采集和效果分析。开展远程协作、实时互动、翻转课堂、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全面互动,提高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
    (四)统筹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建成集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和后勤管理于一体的智慧信息服务平台,符合实施校企合作信息发布、项目管理、顶岗实习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就业信息分析等需要。建设平安校园、节能校园平台,实现过程跟踪、精准监控和数据分析。加强管理信息化应用,做好信息采集、统计和更新工作,提高管理效能。统筹完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统一集中的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推进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管理、教务管理、财务管理、校产管理、项目管理和工作流程管理等重点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提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服务与决策水平,推动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提升师生和管理者信息素养。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学会利用网络获取、储存、评价、加工和应用数字化学习资源,利用各种媒体终端进行随时随地的学习、交流和分享,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信息技术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同时注重自制,不沉迷网络。全面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做到熟练进行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有效获取、加工和集成教学资源支持课堂教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对象、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能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参与校本和区域教研活动。着力提高校长及管理人员信息化领导力,增强其信息化意识,提升其规划能力、执行能力和评价能力。
    (六)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多层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按需配置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设备和软件。定期做好相关设备的升级维护、病毒防范及重要数据的备份,确保各类设备和软件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定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保测评工作,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发展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智慧校园建设纳入职业教育和教育信息化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智慧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和验收办法,加强经费统筹,积极推进。广泛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培训,注重开展管理人员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的信息化意识,提升其规划能力、执行能力和评价能力。中职学校要依据《智慧校园总体框架》(GBT36342-2018)等现行国家标准,科学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或设计方案,分步骤、分阶段实施,逐步实现升级改造的预期目标。
    (二)健全工作机制。中职学校要健全智慧校园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建立信息化运维管理、安全保障、人员培训、经费保障等机制。将信息化教学研究列入教科研课题,将信息化应用能力要求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要重视信息化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信息化人才考评和激励机制,增强专业化技术支撑队伍服务能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能力的信息化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队伍。提倡设立由校领导或专职人员担任的首席信息官(CIO),负责统筹信息化规划、建设和实施。
    (三)完善政策保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信息化运行维护保障经费基本标准,积极探索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坚持政府引导,在各级财政职业教育经费预算中,把智慧校园建设和日常运维服务作为重点予以倾斜;已经完成中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任务的学校,要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智慧校园建设。多渠道筹集智慧校园建设经费,鼓励各类信息技术企业、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积极有序平等参与智慧校园建设与服务。定期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转评,教师在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得奖项直接认定为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情况作为智慧城市、智慧教育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市(县、区)教育局目标考核指标,定期开展智慧校园建设专项督导,按照规划进度,适时组织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