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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教学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学风,增强学生诚信意识,端正学习态度,共创良好考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工作

严肃考风考纪是培养学生优良品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环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将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内容,培育良好育人生态要站在立德树人的高度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考前教育

1.加强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宣传力度

教学单位、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向学生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务求教育效果。既要教育参加考试的学生遵规守纪,也要教育学生不能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将宣教内容传达到每一名学生,让学生知晓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

2.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态度

班级要以召开班会的形式,加强学生学习态度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切忌存有侥幸心理,做到坚决抵制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3.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班级要在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宣传栏(板)、网络平台等多种宣传载体,营造“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考试作弊为耻”的舆论氛围。宣传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意义,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和影响,努力营造诚信迎考的良好氛围。

4.积极进行帮扶指导

教学单位、任课教师要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学习助教答疑、成立学习帮扶小组、举办优秀学生讲坛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帮扶指导。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要对学业有困难、纪律观念不强的学生积极关注,及时发现涉嫌违纪的苗头和现象,尤其要重点关注涉嫌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和信息技术手段作弊的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任课教师、班主任要通过与重点关注学生逐一谈心谈话、走访学生宿舍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加强心理指导,帮助学生克服考试焦虑情绪,以良好心态迎接考试。

5.加强课程辅导和考前答疑

任课教师需加强所任教课程的学生学习效果评估。针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课程辅导。所有必修课程需安排考前答疑环节。

三、进一步强化监考巡考工作管理

1.加强监考工作管理

教务处应进一步加强对监考工作的管理。要建立完善的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长效机制。由教学副校长组织召开监考工作专题会议,加强对监考教师的考务培训,重点强调监考纪律以及与监考有关的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2.加强监考人员管理

学校随机加派监考人员。学校根据课程性质、考试规模及考场分布情况,在全体教职工中选派监考人员,随机编入监考队伍。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监考人员管理。监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教学事故:

1)监考人员迟到的,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2)监考人员考试未到的,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3)主考擅自改变考试方式(或时间)的,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4)监考人员未按要求在发卷前彻底清理考场,或未按要求在考前仔细核查,导致学生大面积携带电子设备(手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的,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5)主、副监考教师监考时,擅自离开岗位,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事(看书、看报、聊天、改作业及批试卷、吸烟、使用手机及平板电脑等)的,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6)主、副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致使学生大面积作弊,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7)主、副监考教师对有违纪、作弊倾向的学生,不及时予以批评、告诫、制止,或发现考试作弊隐匿不报的,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8)考试结束后,主、副监考教师漏收或丢失学生试卷的,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3.进一步加强巡考工作

规范落实校领导、教务处、学部三级巡考制度,巡考人员应严格履行巡考职责,对考场规范、考生纪律、监考教师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约束。巡考人员可对巡视范围内的考场进行随机抽查,在考前或考中随机抽取考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督促学生遵章守纪,全面消除可能引起违纪作弊的因素。

对履行责任不力、执行措施不到位、落实要求不严格等造成影响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