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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5-2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总体设计,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实施教学管理、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专业教学实际,对统一制定和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1.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

 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需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应用性,注重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和综合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贯彻产教融合思想

产教融合是培养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的基本途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创造条件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双证”制,努力办出特职特色,同一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在执行同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成及时间安排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

 1.专业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要明确提出本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方面的结构要求:

 知识包括公共知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能力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应用知识能力和创新能力。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应有明确的要求;

 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

 3.要明确表述本专业毕业后可从事的职业范围

 4.修业年限

 5.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1)通识教育课、职业基础课、职业技术课、职业拓展课的课程名称、课时安排;

 (2)核心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及要求;

 6.考核方式

 7.主要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

 (1)教学时间分配表(周数分配表)

 (2)实践课程学时分配表

 8.教学进程安排

 (1)教学进程表

 (2)实践教学进程表

9.必要的说明

 (二)具体要求

 1.教学可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程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

 2.公共课包括:德育、文化基础课、历史、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等。

 3.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专业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五年(3+2中高职衔接)。

 4.三年制专业课内总学时一般为2800学时;五年年制专业课内总学时一般为4400学时。

 5.各类课程学时占课内总学时的控制数一般为:公共基础课占30%左右,专业课占65%左右。计划选修课占课内总学时5%左右。

 6.实践教学环节,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

 7.校内教学与专业生产实习时间安排:三年制专业为2.5﹕0.5;五年制专业为4﹕1。

 8.各学期教学周数:第一学期为16周,其余为18周。

9.周学时数一般在22~28学时之间。

10.每个学期考查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门。

11.“两课”和体育课安排:三年制专业安排3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安排4个学期。

12.职业拓展课程一般安排3~6门。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的组织程序与要求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组织程序

1.学习理解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2.广泛开展对毕业生职业能力和素质要求的调研。

 3.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4.教务处提出制定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要求。

 5.由学部主持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二)几点要求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要符合残疾人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格,又要根据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至少执行一届学生,不得在执行过程中修改与变更。若需要随培养目标的要求而修改与变更的,应严格按照由学部提出修改变更方案,报教务处审核,由分管校长审批的程序执行。

 3.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要在统一规范的基础上结合社会需求调查,作出清楚、准确的定位。

4.在制定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还要随时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也要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

 5.课程设置必须避免“因人设课”和“因无人不设课”的情况,课程教学内容要避免重复;课程开设顺序必须符合教学内容的内在逻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