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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来访者须知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18-11-19】 【点击量:

一.咨询对象:省特教中专学校全体学生和教师;  

二.咨询内容:你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出现心理不适和困扰;    

三. 咨询原则:  

心理咨询室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采取保密原则,未经来访者的许可,不会将之透露给学校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但如果您的信息暗示您将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时,心理辅导老师有权与有关方面联系。  

四.咨询方式:

1.面谈咨询:心理咨询室每周一至周四下午2:00—4:00定时向学生开放,学生可以通过心理平台、电话、Email等多种方式进行预约。心理辅导老师坐班,耐心地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2.信箱咨询:学校设有心理咨询信箱,学生可以倾诉苦恼、释放情绪、寻求帮助,可以说出不能说的秘密。心理咨询信箱由心理辅导老师负责回复,承诺保护学生的隐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做学生能够安全停靠的心灵港湾。   

五. 来访者的职责  

心理咨询的过程,既有收获又有风险。收获是通过咨询排解心理困扰、开发心理潜能、促进个人成长。咨询的风险包括记起不愉快的往事,激发起很强烈的情绪等。在咨询过程中保持积极、开放和诚实的态度非常重要,来访者主要的职责就是向着你和心理辅导老师共同制定的目标而努力。 

六. 咨询注意事项  

1.在校学生可以通过心理平台、电话或QQ预约咨询时间,也可以直接到咨询室询问。我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协调和安排咨询时间。来访者应当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如果不能如期来访,应提前两天来电取消,以便咨询室安排其他来访者。 

2.一般每次咨询不超过50分钟,首次咨询不超过1小时。一次咨询不能完成者,咨询老师将再约时间咨询。

3.在等待咨询的过程中保持室内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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