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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2 点击量:
本公司根据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以下简称省特教中专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统一调配”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是省特教中专学校教育教学岗位,具体如下:
序号 |
工作地点 |
招聘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1 |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
2 |
教育技术学(040104) |
本科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具有职业院校两年以上经历并持有相应专业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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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 |
本科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校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具有职业院校执教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持有相应专业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
有专业技能维修经验者优先 | |
3 |
2 |
电子商务(120801)、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 |
本科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校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具有职业院校执教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持有相应专业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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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思想积极,文明正直,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需要经常值夜班。
2、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向我公司提交应聘材料(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7日下午5点前。
3.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16楼。
4.联络人:彭经理,电话:0551-62650359。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二)审核
资格审核由我公司组织,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参与,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我公司组织,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参与。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我公司根据招聘工作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写作得分高者优先)。
我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公司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公司与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沟通后,将拟聘人员指派到所应聘的相应岗位。
聘用人员入职手续由我公司办理,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根据《劳务外包合同》约定执行,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录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省特教中专学校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我公司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两年一签。
(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51-62650359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合肥智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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