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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17-05-10】 【点击量:

2017-05-10 点击量:

皖残联〔201734
各市及省直管县党委宣传部、财政局、残联,省直新闻单位: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为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有力舆论支持,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
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战略部署,立足我省实际,服务残疾人事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不断优化外部舆论环境,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状况改善发挥作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面宣传、服务大局的原则。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要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正确把握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坚持围绕中心、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坚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丰富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深入基层和残疾人群体中,捕捉鲜活素材,传播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讴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报道残疾人工作者敬业奉献先进典型。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原则。把服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实际、贴近工作,宣传好法律法规,解读好助残政策,宣传好重点内容,提高广大群众对残疾人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三、宣传重点
(一)开展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各级宣传部门、残联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认真做好本地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等惠残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声音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做好重点工作宣传。各级宣传部门、残联要聚焦事业发展核心任务,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出台的优惠政策,大力宣传贫困残疾人康复等惠残民生工程,大力宣传精准扶贫中社会各界帮助残疾人的感人事迹,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重大活动宣传。各级宣传部门、残联要围绕爱耳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日,针对活动主题,做好专题报道,确保每月都有宣传重点。围绕残疾人体育赛事、技能竞赛、文艺汇演等重大赛事,认真进行谋划,做好各项赛事期间的集中宣传报道,为争取党和政府更多的关心与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有利环境。
(四)做好典型宣传。各级宣传部门、残联要善于挖掘和推出本地的先进典型,开展残联系统先进典型的表彰和宣传,传播残疾人自强自立精神。各级残联要重视残疾人事业新闻线索报送工作,把残疾人自强典型、扶残助残典型、困难残疾人典型等新闻线索报送到省残联,经省委宣传部进一步核实后,按典型宣传的等级,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做好成就展示。各级宣传部门、残联要积极主动,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宣传好,把广大残疾人的心声反映好,把社会文明进步的主流展示好。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康复服务、文化体育、法律维权和无障碍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进行全面展示。
四、宣传方式
(一)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各级宣传部门、残联要坚持内宣与外宣并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重,围绕“五大宣传重点”,超前谋划、整体谋划、重点谋划。各级残联要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会同宣传部门制定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将新闻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建立新闻发布和通气制度。各级残联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一名熟悉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并承担日常新闻发布工作。制定实施重大政策与规划、安排重要会议和活动时,要同步研究新闻宣传方案,确定新闻宣传的方式、内容,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
(三)强化主流媒体宣传阵地建设。各级主流媒体要主动参与残疾人事业的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开设残疾人事业专题专栏等方式,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各市主要报刊要开设残疾人事业宣传专栏,每周不少于一篇;各地人民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各市电视台要开设电视手语新闻节目,每周至少播出一次。各级公共媒体每年要刊登或刊播两条以上的残疾人事业公益广告。
(四)加强新媒体建设。当前新媒体发展迅速,移动互联网异军突起,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传播新闻信息量大。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闻传播媒介,重视“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发挥新媒体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优势,认真研究新媒体传播规律,用新媒体促进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
(五)加强自身宣传平台建设。各级残联要加强本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充分发挥系统内门户网站方便快捷、功能齐全、信息量大等优势。发挥好各级残联杂志、简报等刊物的作用,办好《安徽残疾人》杂志,打造我省自身宣传品牌。
(六)借助其他宣传平台。各县(市、区)残联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宣传平台为阵地,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展板、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以及漫画、快板、戏曲等文艺形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实效。各市县残联要协调电信部门,利用手机短信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有关政策和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宣传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报道规划,强化思想认识,精心组织谋划,做好舆论引导,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报道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和效果。各级新闻媒体要落实“三贴近”要求,弘扬“走转改”精神,加强新闻策划,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各地要统筹安排开展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相关经费。各级残联要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思想上高度认识,工作上及时指导,政策上大力支持,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提供保障。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级残联要加强自身新闻宣传队伍建设,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的办法,做到人人都当通讯员、人人都当宣传员。定期进行新闻宣传业务培训,邀请新闻媒体、高校等专家学者举办讲座,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稿件采写能力、新闻线索甄别能力和网络舆情处置能力。省残联将结合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对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和表扬。
(三)强化协作督查。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新闻宣传工作的合力。省残联将对各地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每年通报一次,对未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各级残联也要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残联的新闻宣传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能力。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维护好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建立与新闻媒体信息交流和长期合作机制。各级残联要认真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监督工作,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各级残联要加强舆情监测工作,畅通舆情渠道,关注舆情发展,及时解决问题。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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