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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3 点击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校学生用单人课桌椅、双层床采购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并于2016年8月28日下午5:00前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密封送达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报价。
1、请报价人注明所供货物详细规格,并按标准规格报价,该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本采购文件所涉货物仅限于非进口产品。货物的总价应包括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即全部税金、代理费、运输费、安装费等。
2、报价人报价时应承诺提供的货物合格率为100%,质量不得有任何问题。
3、报价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企业、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用户反映良好;
②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④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属于其生产或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格证明。
4、采购预算:学生用双层床4.48万元;单人课桌椅3.2万元。
5、保证金:供应商必须向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缴纳采购保证金叁仟元整(人民币)。在不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情况下,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询价会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经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否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6、成交原则:被询价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规格、质量不能低于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总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签订或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7、交货时间:2016年9月15日前
8、交货地点及供货要求:
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全额付款。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
10、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报价单、开户银行和帐号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得知成交后,请及时与报价单接收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投标文件接收人:姚智超
联系电话:0551-62729013
报价单接收地点: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职教城淮海大道与烈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庐东支行
开户行账号:1302010809200164655
附件: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单人课桌椅、学生用双层床采购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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