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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16-07-20】 【点击量:

2016-07-20 点击量:

一、项目概况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每日三餐就餐人数约500人,现有食堂位于学校综合楼外西北角,为一层钢结构,室内建筑面积约720m²。食堂内设施设备需承包方自行投入、自行进行改造,食堂人员住宿需承包方自行解决,学校提供水电等使用。

食堂采取整体委托供餐模式,承包方供应一日三餐。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餐饮经营管理公司,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银行资信良好,省外餐饮企业需在安徽省内设立有餐饮分公司;

2、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3、投标餐饮企业具有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经历达两年以上的社会餐饮公司;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掌握有关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要求;

6、投标人应具有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

详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与大众路交口,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五楼总务科。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13965007180
 

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安徽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人:安徽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与大众路交口

2

投标保证金:不需要(现金、转账支票或汇票)

户名: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账号:1302 0108 0920 0164 65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庐东支行

资金来源:自由资金

3

投标答疑时间:  2016 724日下午15:00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组织统一答复。                                       

地址: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五楼总务科                                    电话:13965007180 姚老师

4

投标书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

标书递交至: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五楼总务科                           递交时间:2016 727日之前含当日。 

6

投标截止时间:2016727日下午1500

7

投标地点: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总务科

 

 

 

 

 

一、总则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饮食企业,投标者须在餐饮行业有2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良好的信誉。有在高校食堂经营经历,掌握学校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的餐饮企业优先。

1.2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随时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资料进行复查,特别是对有可能承担该项目经营的投标人,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1.3在合同授予之后,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出的人员表中提供经营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未经委托单位同意,不得更换或缺省。如有类似事件发生,招标人将给以一定的惩罚。

1.4在合同授予之后,招标人有权重新验证中标人资质证明等相关证书,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终止合同,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1.5除投标书中予以说明外,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在整营期间如发现未经认可的分包或转包,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承包方式和招标范围

2.1承包方式:经营总承包。

2.2招标范围:安徽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食堂

3、招标原则

实行“三确保,一提升,一优化”的招标原则。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资产安全、确保学生伙食价格稳定、提升餐饮服务水准、优化学生就餐环境。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集体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予以解答。

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单个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三、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投标文件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或者视为废标。

2、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必备文件:

2.1投标函

2.2资格证明文件(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食堂经理及相关厨师的资质等级证书、卫生健康证明,相关公司授权委托文件等),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3高校或类似经营业绩及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印章);

2.4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5其他资质、资信证明;

若投标入认为确有必要提供其它非必备文件,可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

2.6食堂项目经理、经营班子配备方案;

2.7对就餐环境、就餐人员满意度和经营毛利率控制等的承诺;

2.8以上要求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由投标入自带,交标时提交验证;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交纳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帐户并保留银行回执单,在投递标书时随同投标书一起送达指定的标书接收地点,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书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书,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2对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退还(无息)。

    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到位且合同签订后7日内退还(无息)。

    3.4如有下列情况,招标入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后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5全套投标书应无涂改或字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人的书面要求进行的,但修改处需加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印鉴。

    3.6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印鉴,投标书和其他文件可由委托代理人签章。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4.1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密封在一个包装袋中;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袋中。投标书必须在封口处加贴封条,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4.2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内由专人送交到指定地点。

5、无效投标书的界定

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书处理,无效投标带不予参加评标。

5.1逾期送达的;

5.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3投标人不能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无投标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的;

    5.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

    5.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6、履约保证金

    6.1中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待经营期限到期后,招标人7日内退还(无息)。

    6.2如果中标人最迟在中标后7天内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这时,招标人可以将合同授予能满足要求的其他候选人。

6.3为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中标人应最大限度的加强对项目经营的管理和支持,如中标人因对该经营活动的经营项目管理不善、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发生诸如安全、卫生、质量等包含但不限于的事故,将视为严重违约,并根据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直至全部,并依法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四、评标办法

为了做好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安徽省高等院校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满分为100分。

详细评审指标如下:

 

类别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100分)

投标人

从事餐饮服务年限

5年以上(含5年)的得8分;

3-4年的得及6分;

1-3年的得5分。

注:服务年限以营业执照注册年限为准;

5-8

投标人

注册资金

500万元以上的得7分,

300万元-500万元的得6分,

100万元-300万元的得5分。

注:以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金为准。

5-7

体系认证

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

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

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3

201311日以来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315认证证书得3,

注:须附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3-12

业绩

具有连续3年(含)及以上高校餐饮服务业绩,每个得5分;

具有连续中学2年(含)餐饮服务业绩每个得5分;

具有1年经营业绩每个得1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

15

企业荣誉

企业或员工获省级荣誉的得5分。

国家级荣誉得10

注:须附所获奖项的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15

技术人员

投标单位有获得营养师、烹调师、面点师等资格证书的,每人2

6

项目负责人

具有餐饮经理证件得 5

具有食品安全师证得 5

经过高校后勤或卫生部门培训,得2

在所在企业缴纳社保需满3年得5分,不满不得分

注: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17

经营方案

企业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监管程序,财务管理、卫生保障、安全防范、质量监督、食品追溯、食品留样、

餐具消毒、员工培训等实施程序。

餐饮企业承诺为解决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的。
餐饮企业对经营管理组织设计实施及管理人员构成,餐饮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经营保证措施。餐饮企业对食堂的运行,成本核算、控制的利润比率(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以及每日伙食质量、份量、价格、卫生、服务进行表述和承诺。

 

20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件业绩证明等材料需详细完整,原件需经严格复核。

五、相关要求

 l、食堂经营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规范》。

2、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资产安全、确保学生伙食价格稳定、提升餐饮服务水准、优化学生就餐环境的“三确保,一提升,一优化”的招标原则下做好餐饮服务。

3、在食堂的经营服务中,严格按照大厅就餐、前堂售卖、后堂操作的布局进行各类活动。为了保证就餐大厅的就餐秩序,在前堂的售卖间中,禁止有任何明火现场操作行为。

4、严格把好食品的统一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到固定的肉类等食品采购场所进行采购,以保证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中标人严禁采购、加工、供应腐烂变质食品。

5、中标人在抓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社会效益的提高,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做好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6、学生食堂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7、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租赁售卖台。餐饮工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工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消毒后的餐饮工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工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工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餐饮工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8、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生食堂和接待餐厅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9、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内自负盈亏,所骋人员劳务、劳资等问题与学校无关。

10、中标人自行办理与经营食堂相关的各类证照,并承担在经营期间内发生涉及公安、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费用。由此导致学校受行政处罚和其它经济损失均有中标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中标人不得无故私自停业,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12、本次招标由专家组确定中标餐饮企业,对未中标的餐饮企业学校不做任何解释。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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