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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中残联“做好首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自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13-09-18】 【点击量:

2013-09-18 点击量:

皖残联〔201358

 

关于落实中残联“做好首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残联:

为了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做好首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自查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1350号)的文件要求,确保首批国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挂牌的严肃性,促进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各地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人要对申报基地逐一实地考察,并签字确认。情况不实的将追究审核人的责任。

二、 加强审核。各地要对照首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申报条件,逐一比对,从培训资质、培训规模、培训质量、培训的硬件及软件等方面进行自查。除明确规定的条件必须达到外,申报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必须具有两年以上残疾人职业培训经历,了解残疾人培训的管理模式和方式,培训后的就业率在70%以上。

三、有关要求。各市及省直管县残联于930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正式反馈省残联培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叶云    055165191421

传真:055165191421

邮箱:ahcjrpx@126.com

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龙灯路交叉口

邮编:230041

 

附:《关于做好首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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