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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5 点击量:
皖残联办〔2012〕 号
关于开展省特教中专学校2012年
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残联:
2012年,省特教中专学校面向全省计划招生210名。现就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完成招生计划作为残联的重要工作
保障残疾人享有教育权利是残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输送到省特教中专学校学习是各级残联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各级残联主要负责人务必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全力完成当地招生计划。
二、要认真做好招生报名工作
各级残联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对报名学生要及时受理、登记、造册,办理报名手续,协助省特教中专学校进行初选,并于6月30日前以市为单位,将符合初选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三、考试时间及录取方式
经审核取得报名考试资格的考生于7月10日上午7:30到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一楼领取准考证,参加当天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并通过体检者,予以录取。
联系人:贺老师、刘老师
电 话:0551—5191421 5191422
传 真:0551—5191427
电子邮箱:ahcjrpx@126.com
附:1、招生简章
2、报名登记表
3、助学金申请表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通知 招生 中专 报名
省残联办公室 2012年 月 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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